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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利彩票2023-11-27

“一平米”的温暖——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作巡礼******

  “小切口”做出工会“大天地”·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作巡礼

  “一平米”的温暖

  “这里就和家一样。遇到什么事,或者累了想歇会儿,我们随时都能过来。”饿了么骑手王现坡说。王现坡口中的“家”就是北京CBD骑士驿站。这也是首个多家单位合建的“一平米温暖爱心驿站”。

  “一平米温暖爱心驿站”是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联合饿了么本地即时电商平台及其入驻商家共同打造的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为外卖配送员、快递员、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等户外劳动者提供便捷的暖心服务。

  满足户外劳动者的现实需求

  1月5日下午2点,暖风开足的北京CBD骑士驿站里,几名外卖小哥围坐在餐桌旁,趁着送餐间隙边吃午饭边聊单子。不远处的投屏播放着安全教育短片,骑手们看得津津有味。

  北京朝阳区国贸一带,写字楼林立。“我们在选址时充分考虑到外卖配送员等户外劳动者群体的现实需求,尽力方便大家使用。”饿了么公共事务部北部大区负责人说。最终,北京CBD骑士驿站选择建在东三环上班族聚集的繁华商务中心区附近,大门临街,标识醒目。

  驿站里,休息区、就餐区、交流学习区等功能区完全开放,微波炉、饮水机、休息躺椅、应急药箱等一应俱全,户外劳动者可以随时进来休息、热饭、补给等。依托驿站这一载体,饿了么还着力开展党建引领工作,开辟骑士关怀、职业成长等区域,不定期组织外卖配送员等进行学习交流,开展活动。自2022年3月底启用,驿站已累计接待户外劳动者5000多人次。

  “从宣讲、慰问,到物资调度、人事安排,驿站里的大小事我和同事都很上心,目的是让大家更有获得感和幸福感。”参与驿站日常管理工作的饿了么骑手王琳说。

  建起来、用起来、活起来

  “户外工作者们辛苦啦!快进来休息一下吧”“这里的爱心补给可免费享用哦”……每一个“一平米温暖爱心驿站”门口,欢迎标语都格外醒目。

  这些驿站名称中的“一平米”意指商家可因地制宜布置服务站点,提供不小于一平方米的服务场地供户外劳动者休息、补给。站点在建设完善中还通过悬挂标识、地图上线、APP推送等方式提高站点知晓率和使用率。

  按照“工会出政策、出规范,平台出技术、出管理,商家出场地、出服务”模式,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制定项目工作方案及项目资金使用办法,明确站点建设的“六有”标准,即有统一的标识名称、有合理的站点布局、有健全的服务设施、有完善的服务功能、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地图可查。同时,对商家申报、审批立项、经费划拨、监督检查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并指导平台细化实施方案,确保站点服务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站点不仅要建起来,还要用起来、活起来,饿了么通过数字技术赋能站点管理,设立爱心驿站建设专项预算,发挥数字技术优势,开发“一平米温暖爱心驿站”管理系统,并与原有商家管理系统相耦合,及时了解商家经营、站点运行和服务等情况,强化对站点数量、服务人次、物资消耗等方面的数据分析统计。

  汇聚社会涓涓爱心

  在抓好驿站建设与管理的同时,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推动平台引导更多热心公益、有社会责任感的商家参与站点建设。目前,已有4万余户商家报名参与。

  商家在自愿申报中需提供服务场地、服务功能、场景照片等基础信息,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及饿了么根据商家所在商圈位置、辐射范围和户外劳动者覆盖人数、服务场地综合情况等标准,遴选确定参加项目的商家。同时指导饿了么工会对接站点所在地工会,推动站点纳入地方工会服务站点建设和管理体系,实现资源社会化,并加强与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沟通,探索站点建设的公益模式。

  如今,随着上千家“一平米温暖爱心驿站”在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建起,“一平米”的内涵也在不断丰富,一些商家专门为户外劳动者推出经济实惠、营养卫生的专属套餐;工会、街道和包括爱心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界,将防暑降温、保暖抗寒和防疫物资等通过站点这一载体,源源不断送达户外劳动者手中。将来,消费者在平台点餐取得的积分或也将可以兑换为驿站公益物资。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负责人表示,将与平台企业加强协作配合,努力把“一平米温暖爱心驿站”项目打造成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服务阵地、汇聚社会涓涓爱心的大平台。

  郝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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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阅读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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